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本学期重修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对象
2018级大二课程、2019级大一课程及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重修:
1.在校学生对初次修读课程已合格,但成绩不满意者。
2.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经正常补考后仍不合格者。
3.课程期末考核环节缺考者。
4.被取消课程期末考核资格者。
5.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认定零分,经教育后表现良好者。
6.因课程不合格,需要申请结业转毕业者。
二、办理流程及地点
1.申请
申请人到教务处主页上的下载中心下载《跟班、单开班重修申请表》或《自学重修申请表》,填好表格。
2.审核
申请人到所属二级学院教务科审核并签字、盖章(无盖章视为无效)。跟班、单开班重修的学生由学生所属学院签字、盖章后把申请表交到开课学院,自学重修的学生由学生所属学院先统计审核再统一报教务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课程所属学院。
办理时间
3月4日—3月15日,学生把申请表交到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增加学生时注意:
增加学生时如容量已满不要加入,否则学生课表看不到课程信息。
建议本周先收集申请表,如人数超过25人单开班。
特别注意:跟班重修学生名单要加入和不及格时的课程代码一样的班级上课(否则因课程代码不一致学生成绩单上会出现两个成绩)。
附件:关于印发《九江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