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规范学籍管理,经各二级学院教务科、学生科和各班辅导员认真清理审核,目前全校有朱小倩、周毅东2位学生因长期不在校,已达到退学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以及《九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予以退学处理”。退学处理事先告知书已送达,均未收到异议。退学材料均通过学校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
经2025年2月21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朱小倩、周毅东2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学生对退学处理如有异议,可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学处理决定书无法送达的,以九江学院校园网教务处网页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九江学院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申诉不予受理。
在申诉期间,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792-8311048
联系地址:九江学院丹枫园学生活动中心213
附件:退学学生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专业 |
班级 |
1 |
20220205645 |
朱小倩 |
女 |
文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学A2252 |
2 |
20200201915 |
周毅东 |
男 |
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A2011 |
九 江 学 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