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15日-28日,其中6月15日-16日为2015级和2016级校考科目考试时间,6月19日-21日上午为跨学院公共课考试时间。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文件内容,在确保考试对象和考试地点不冲突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均衡分散的制定考试安排。
二、考试管理
各教学单位应加强考试过程管理,严格按照《九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九院教字[2015]18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命题工作、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及试卷归档等工作。
(一)考试命题
各教学单位须组织命题教师认真学习《九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命题工作。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的要求,考题内容必须紧紧围绕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大纲吻合,并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认真落实教考分离工作,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必须采用试题库抽题组卷。教学单位须对命题试卷进行审核,并以本科培养方案为基础,参考教务管理系统规范填写《课程考试登记表》,作为试卷归档的依据。
(二)考试组织
各教学单位须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并根据考试安排表如期巡视考场,检查考场秩序,督促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处理考试异常情况,填写《九江学院巡考登记表》作为考试实施材料存档。
(三)试卷印制与保管
各教学单位要指定政治素质过硬、保密意识和责任心强的教师印制和保管试卷,以确保试卷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印制好的试卷全部使用专用试卷袋封装,试卷袋存放和提取时均不得少于两人。
(四)试卷评阅与分析
统一命题的试卷应采取集体阅卷、流水作业的形式,其它试卷一般由任课教师批阅。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严肃、客观、公正、规范地批阅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应周全无误,主观题的评分点可细化到知识点或步骤。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对学生卷面成绩进行客观评价,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
(五)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九江学院课程总评成绩管理办法(修订)》和《九江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暂行办法(修订)》评定学生课程成绩,评定完毕后由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统一的学生成绩报告单。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须按照《九江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报表》的内容进行成绩评定。
(六)试卷存档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试卷存档工作。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九江学院课程考试试卷存档专用纸》罗列的材料顺序进行整理和归档,课程考核材料经教务秘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存档。
三、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召开考试培训会,学习《九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九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九院字[2015]52号)和《九江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九院教字[2015]20号),要求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学生召开诚信应考动员会,学习《九江学院考场规则(修订)》(九院教字[2015]19号),向学生重申《九江学院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九院教字[2015]24号)。考试期间,一经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者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3.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做好期末考试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可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1)期末考试工作的基本情况,试卷命题情况及质量评价,考试组织、考场纪律等方面情况,试卷批改、评阅、成绩登录等方面情况,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2)在考试组织、考场管理、试卷命题和教师评阅等方面进行质量监控和行为规范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与成效,是否有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等。(3)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今后需要注意和加以整改的方面,以及针对这些不足进行整改的思路与措施。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