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教学工作状况,加强教学日常管理与监督,强化各学院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作用,根据本学期工作要求,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机构
各学院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组织本学院的教学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二、检查的时间、内容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4月17—28日(第十周至第十一周)。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秩序。包括授课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学习状态情况;教师调、停课等情况;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授课教师的教学文案资料(选用教材、授课教案、授课进程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完备情况;教学进度执行及授课质量情况、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的情况;检查课堂教学质量,尤其是对新进教师、新开设课程的检查。
3.教育教学改革(含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开展)情况。包括:各类项目建设情况,取得的建设或改革研究阶段性成果;课程网络信息化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等。
4.期中考试管理。强化《九江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落实,包括试卷的命题、审批、印制、保管是否规范;学生考风考纪情况;监考教师安排及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学院领导巡考情况;试卷的评阅、统分、归档等情况。
5.教学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听课情况。
6.其他专题活动。包括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情况;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情况;学生学业警示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通过集中检查、师生座谈会、专项检查等形式,全面掌握教学秩序、教风与学风、教师教学与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等方面的工作状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找准薄弱环节,制定持续改进的措施并跟进落实情况。
2.各学院在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于学生和教师反映的教学意见和建议应给予充分关注,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予以采纳吸收,并及时向师生反馈处理情况。
三、总结
各学院在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应电子文档于5月12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九江学院教务处(主校区2号行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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