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九院字〔2022〕26 号)和《关于开展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九院教字〔2023〕30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4月8日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合格名单(附件1)进行公布。
一、公示期
2023年4月13日—4月17日。
二、公示要求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2),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师范教育科(二号行政楼505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334085。
附件:1.九江学院2023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综合测试笔试)合格名单
2.成绩复核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