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4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材料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见附件1)。
2.未授学士学位名单(XX学院)(见附件2)。
二、2024届因考试舞弊或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本科毕业生,需要以书面形式申请学士学位,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本人学士学位申请书。学生需在申请书中写清楚自己的基本信息(学号用长学号),学生必须写清楚行为发生的时间,申请书需要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2.支撑材料复印件。
3.2024届因违纪处分学生申请学位汇总表(见附件3)。
三、2022届、2023届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且达到补授学士学位条件,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本人填写的补授申请表(见附件4),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及缘由、二级学院审核意见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2.相关支撑材料。
3.纸质稿照片(与毕业证照片同底,可在学信网上自行下载冲洗,规格为小两寸照片)。
4.电子稿照片(请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提交:用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同底照片、JPG格式、文件不大于35K、尺寸大小120*160)。
5.2024年学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5)。
四、小语种及外校考入专升本学生信息登记材料(见附件6、附件7)。
小语种考生须提交招就处盖章认定的小语种考生信息证明纸质版。
外校考入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已经取得计算机证书和英语成绩达到学位审核条件的,须提交在专科阶段取得计算机证书及英语通过的官方成绩单。
五、开设双学位的相关二级学院请填写双学位汇总表(见附件8)。
六、材料提供。5月31日前,纸质稿加盖公章送至教务处(老行政楼209室),电子稿发送到2750425931@qq.com。联系电话:8337987、8311018。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