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继续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持续推进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根据《九江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青年教师导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青年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聘任在学校教师岗位工作,以往未配备指导教师,符合《办法》规定的教师。
2.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条件以《办法》为准。
二、相关要求
1.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导师制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过程管理。
2.导师选聘工作由各二级院负责组织实施,请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参照遴选条件,双向选择,选聘结果在本院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
3.青年教师根据学院导师选聘结果填写《九江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登记表》和《九江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计划书》。
4.请各学院于9月25日之前将《九江学院青年教师导师配备汇总表》及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1798766@qq.com,纸质版盖章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二号行政楼501室),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39619
教务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