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材料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见附件1)。
2.未授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2)。
二、2025届因考试舞弊或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本科毕业生,需要以书面形式申请学士学位,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本人填写《九江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9),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并给出相应意见。
2.支撑材料复印件。
3.2025届因违纪处分学生申请学位汇总表(见附件3)。
三、2023届、2024届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且达到补授学士学位条件,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本人填写的补授申请表(见附件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并给出相应意见。
2.相关支撑材料。
3.纸质稿照片(与毕业证照片同底,可在学信网上自行下载冲洗,规格为小两寸照片)。
4.2025年学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5)。
四、小语种及取得校外计算机证书和英语成绩的学生信息登记材料(见附件6、附件7)。
小语种考生须提交招就处盖章认定的小语种考生信息证明纸质版及考试证书、成绩单原件。学院审核原件后及时归还学生,同时将复印件提交至教务处。
外校考入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已经取得计算机证书和英语成绩达到学位审核条件的,或本校学生在校外取得计算机证书并达到学位审核条件的,须提交在校外取得计算机证书及英语通过的官方成绩单。
五、开设辅修专业(学位)的相关二级学院请填写辅修专业(学位)汇总表(见附件8)。
六、材料提供。5月30日前,纸质稿加盖公章送至教务处(老行政楼209室),电子稿发送到1512003497@qq.com。联系电话:8311018、8337987。
附件1:2025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附件2:2025届未授学位名单(XX学院)
附件3:2025届因违纪处分学生申请学位汇总表(XX学院)
附件4:2025年九江学院学士学位(全日制)补授申请表
附件5:2025年学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汇总表(XX学院)
附件6:2025届小语种学生信息汇总表(XX学院)
附件7:2025届校外取得计算机证书和英语成绩学生信息汇总表(XX学院)
附件8:2025届辅修专业(学位)毕业生统计表(XX学院)
附件9:2025届九江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仅因考试舞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学生填写)
教务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