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现开展教材建设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教材建设情况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掌握教材编写进度,不断提升教材编写质量,确保我校教材建设项目取得预期成果,现开展立项教材建设情况检查。
检查范围:2022、2023、202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项目;2024年度首批江西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立项项目。
检查内容:二级学院填写《2022-2024年立项教材编写进度统计表》(附件1),于11月7日前提交,盖章PDF版及word版传教务(教材)科曾老师。
二、2025年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
现按计划开展2025年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适应社会需要构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项目
申请立项的教材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我校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家国情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鼓励校企合作开发教材、数字教材的建设立项申报。
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需申报一项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建设立项。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基本要求:
1.教材开发要充分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推动教材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
2.教材内容要以行业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为依托,体现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教材素材要使用企业真实生产案例、技术文件、操作手册等内容。
3.教材开发的过程要依托课程建设,体现课程目标、课程标准的要求。
4.主编需要行业或企业实践经历;至少需有2名企业人员参编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以学校正式聘任的产业教授、课程特聘教师为佳;需有与行业、企业签订校企合作教材合作开发协议。
(三)申报评审
1.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九江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主编教师应有五年以上教龄、副教授以上职称,至少应具有本学科三年以上讲课经验,讲授本课程两次以上的教学经历。参编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要有讲授本课程两次以上的教学经历。
2.主编提交申报材料,《九江学院教材建设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及电子稿,教材样章三份、已编写教材电子稿,于11月7日前提交前交至教务(教材)科曾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评审。
(四)教材建设要求
1.立项项目建设过程中,二级学院需加强对教材编写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研究和解决教材编写中的问题。并积极组织已出版的教材参与校级优秀教材、省级优秀教材和国家规划教材评选。
2.参编的本科教材,不参加立项评审,需提出申请,填写《九江学院参编教材申请表》(附件3),教材编写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经批准后,才能参编。
3.凡我校教师编写的教材,必须经过学校审核,才能出版及选用。
三、教材专家库人选推荐
2023年11月,学校公布了教材专家库人选名单,由于岗位变动等原因,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专家库人选,名额不变,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提交《教材库专家人选推荐表》(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2022-2024年立项教材编写进度统计表》
2.《九江学院教材建设申请书》
3.《九江学院参编教材申请表》
4.《教材库专家人选推荐表》
教 务 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