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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2026-03-09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教学安排,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具体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重修课程范围为学生已修课程,不包含2025-2026第一学期所修课程。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重修:

1.在校学生对初次修读课程已合格,但成绩不满意者。

2.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经正常补考后仍不合格者。

3.课程期末考核环节缺考者。

4.被取消课程期末考核资格者。

5.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认定零分,经教育后表现良好者。

6.因课程不合格,需要申请结业转毕业者。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跟班、单开班重修由申请人从网上申请。可登录教务系统,点击“报名申请”,选择“重修报名”,点击“跟班重修(选课)或单开班重修(选课)”,根据上课时间单击“选课”按钮选择课程。

自学重修由申请人填写《九江学院自学重修申请表》,交到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教务科审核。

2.审核

跟班、单开班重修网上申请时自动审核。

自学重修由二级学院教务科对提交的《九江学院自学重修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汇总后将统计表交教务处审核。

三、办理时间

2026年3月10日—3月17日。

四、成绩录入

课程考核结束后,录入重修成绩。在校生的重修成绩由课程所属学院从落实的重修任务中录入并存档,结业生的重修成绩由课程所属学院以修改成绩的形式录入并存档。

五、注意事项:

1.如课程重修人数超过25人可单独开班。

2.毕业班学生可办理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上学期的课程重修。

3.课程所属学院期末上传自学重修成绩时,一定要选“重修”,否则会以正常成绩显示,生成重修名单时还会出现,且成绩单上会出现两个成绩。

4.在校生重修原则上应在所修课程下一学年内完成,重修考核不合格者,不再安排补考环节。

 

附件:1.《九江学院自学重修申请表》

2.《九江学院自学重修申请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9日

 

附件【附件1:九江学院自学重修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九江学院自学重修申请统计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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