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安排,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已开始,现将排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课原则
排课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提高教学质量、方便学生学习为原则。编排课表时要考虑学生、教师课程均衡,不允许在一天内过于集中安排课程。编排顺序上,先排公共必修课,再排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最后排综合教育选修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
1.以学生为中心,科学规划课程结构
优先保障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及实验实践类课程的合理分布,避免课程时间冲突。注重学生学业负担均衡,每个教学班每天上课原则上以6学时以内为宜,不得出现整天不安排课程的现象。
2.尊重教学规律,保障教学质量
理论课与实验/实践课间隔需符合学科特点,同一课程两次授课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每名任课教师每天授课原则上不得超过6学时(特殊课程除外),周课时尽可能控制在16学时以内。
3.统筹教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根据课程性质合理分配教室类型(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等),避免资源闲置或冲突。
4.规范合班设置,分类优化教学组织
公共课程(同计划学时、同教学要求、同学期不同班)可合班授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原则上单班教学,资源不足时可适度合班。合班以专业或学院为单位,避免跨学院、跨年级合并。
5.特殊课程教学规模
实践性较强课程(如音乐、体育、实验课等)根据场地与教学需求,采取小班化教学,确保技能训练质量。1、2节课不排体育术课。
6.教师任课数量限制
专任教师每学期承担本科理论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门,其中首次授课课程不超过2门。
7.授课形式选择
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须确定各课程授课形式,如果是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务必在授课方式选项框里进行勾选。
8.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任务
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须安排教授、副教授的本科教学任务,独立讲授至少32学时的本科理论课程。
二、排课时间安排
(一)主修和微专业
1.教学任务落实时间:4月14日-4月27日;
2.核对任务落实时间:4月28日-4月30日;
3.排课时间:5月6日-5月31日;
4.核对课表时间:6月1日-6月3日。
(二)综合教育选修课
1.教学任务落实及排课时间:6月4日-6月9日;
2.教务处配课时间:6月10日-6月15日。
根据2026年3月4日发布的《关于核查2026届毕业班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在核对任务落实后,于6月18日前提交《2027届毕业生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统计表》。
教务系统会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点开放、关闭,请各教学单位按时完成,如逾期申请开放权限,需提交申请,经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副处长同意后,由教务科备案并开放权限。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排课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教务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