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6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材料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见附件1)。
2.未授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2)。
二、2026届因考试舞弊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因违纪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性质为必修课程、院选课程、方向课程的毕业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且不符合《九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授予条件),或在校期间正常补考不合格课程门数为6-8门次的本科毕业生,可按《九江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一项以书面形式申请学士学位,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本人填写《九江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9),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并给出相应意见。
2.支撑材料复印件。
3.2026届违纪处分尚未解除等情形学生申请学位汇总表(见附件3)。
三、2024届、2025届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且达到补授学士学位条件,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本人填写的补授申请表(见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并给出相应意见。
2.2024届毕业生需提交小两寸纸质照片(与毕业证照片同底,可在学信网上自行下载冲洗)。
3.2026年学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5)。
四、若按照《九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授予条件申请授位,小语种及取得校外计算机证书和英语成绩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见附件6、附件7)。
小语种考生须提交招就处盖章认定的小语种考生信息证明纸质版及考试证书、成绩单原件。学院审核原件后及时归还学生,同时将复印件提交至教务处。
外校考入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已经取得计算机证书和英语成绩达到学位审核条件的,或本校学生在校外取得计算机证书并达到学位审核条件的,须提交在校外取得计算机证书及英语通过的官方成绩单。
五、开设辅修专业(学位)的相关二级学院请填写辅修专业(学位)汇总表(见附件8)。
5月30日前,纸质稿加盖公章送至教务处(老行政楼209室),电子稿发送到1512003497@qq.com。联系电话:8311018、8337987。
教务处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