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方便各教学单位布置期末工作,确保疫情期间顺利完成期末考试,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期末考试工作总体时间为6月20日-7月1日,其中跨学院的公共课考试时间为6月20日-2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学院名称 |
时间 |
考试科目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月20日上午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教师教育学院 |
6月20日上午 |
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 |
经管学院 |
6月20日下午 |
国际贸易实务、金融学、现代物流管理、宏观经济学、组织行为学、西方经济学、进出口业务、报关实务、国际经济学、国际物流管理、微观经济学 |
文传学院 |
6月20日下午14:00-15:40 |
大学语文 |
化环学院 |
6月20日下午16:00-17:40 |
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
教师教育学院 |
6月20日下午16:00-17:40 |
教育学 |
电子学院 |
6月20日下午16:00-17:40 |
电工电子学、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路与模拟电子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及实验 |
理学院 |
6月21日上午 |
高等数学、普通物理、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 |
外语学院 |
6月21日下午 |
大学英语 |
信息学院 |
6月22日上午 |
C程序设计、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VB)、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月22日下午14:00-15:40 |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
理学院 |
6月22日下午16:00-17:40 |
线性代数 |
其他开课学院若组织本学院的专业课考试,必须确保同一时间段内考试对象不冲突。
二、考试方式
1.线下考试的课程,各教学单位可结合课程特点、教学目标、学生返校情况等因素,实施多样化课程考核方式。
2.线上考试的课程,学校推荐使用超星泛雅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期末考试,在保证教学平台稳定、考试数据安全、考试结果可下载存档的前提下,可使用其他网络平台(如QQ、微信等应用软件)进行考试。
3.任课教师可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和创新多元的评价方式,如提交设计策划与成果作品、撰写课程论文与调研报告等各种与课程或学习环节相适应的形式进行考核,加强过程性考核的管理。
三、相关要求
1.所有课程考核采取开课学院负责制,教务处负责做好跨学院公共课的协调和配合。
2.各教学单位须加强领导和组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期末考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课程考核顺利完成。
3.考试的组织、管理,试卷的命题、审核、评阅等相关工作须按照《九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
4.开课学院须尽快明确每门课程的考试方式,并由任课教师提前告知考生,及时做好相关考前准备工作。
5.开设跨学院公共课的学院须尽快做好考试工作安排,并及时将电子稿上传至QQ教务工作群。
6.学生所属学院要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倡导诚信应考,杜绝违纪舞弊行为发生,并及时将公共课考试信息转发至相应的班级群。
7.采取线上考试的课程,学生所属学院须通过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等多种渠道,将课程事宜通知到学生本人,提醒考生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逾期不参加考试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机会,按缺考处理。对未返校学生,或因考试条件等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根据学生申请可以办理缓考。
8.采取线上考试的课程,须做好考试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预案,提前做好考核测试与演练,确保在线考核质量和实施效果,加强线上考试的过程监控管理。
9.采取线上考试的课程,监考人员须认真做好考试环节相关电子材料的保存工作,并填写《线上考核记录单》(附件1),于考试结束后提交课程所属学院教务科。
10.因场所等原因而不适合实施线上考核的课程,学院提出申请教务处批准后,延期到下学期开学时统一安排。
11.实行线下考核的课程,因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按照《教学活动中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12.各教学单位须制定本单位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安排、突发情况应急处理预案、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等),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13.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做好试卷评阅、试卷分析、归档等相关工作,教师批阅后的电子材料可通过刻盘的形式进行试卷归档,并于7月3日17点前完成所有课程成绩的上传。
附件1:《线上考核记录单》
附件2:《教学活动中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方案》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