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将于2021年3月7日—3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补考时间
为避免各教学单位组织考试的时间发生冲突,现将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如下:
补考时间 |
组考学院 |
备注 |
3月7日上午 |
教师教育学院 |
其他开课学院的补考时间请自行插空安排 |
3月7日下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月13日上午8:00-9:40 |
文传学院 |
3月13日上午10:00-11:40 |
体育学院 |
3月13日下午 |
计算机学院 |
3月14日上午 |
外语学院 |
3月14日下午 |
理学院 |
二、补考对象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及按规定办理课程缓考手续的学生。
2.2019届、2020届因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结业生。
三、补考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认真落实补考的命题、阅卷、制卷、监考、巡考等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杜绝作弊行为。
2.补考课程的命题须与期末考试题目难易程度、数量相当。
3.参加补考的学生一律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未按时参加补考者按缺考处理。
4.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集中精力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考前要宣布考试纪律,检查学生证件,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考试结束及时收卷,填写好考场报告单。如有学生考试违纪或舞弊,应记录在考场报告单上,同时将有关材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试卷、违纪作弊材料等)交到考场办公室。各教学单位须履行巡考制度,考试结束后,填写巡考记录单。
5.各教学单位于3月7日前公布本学期的补考安排表,并及时通知到学生所属学院,学生所属学院做好通知转发工作。
四、结业生补考
1.结业生须凭身份证、结业证书办理补考申请手续,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返校时,须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合格后方可入校。
2.2019届、2020届结业生持身份证到教务处考务中心(老行政楼207室)填写结业生补考申请表,经学生所属学院、教务处审批后凭补考申请表到课程所在学院参加补考。考试结束后,由课程所在学院将考生补考成绩如实填写在补考申请表上,并将补考申请表于3月2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考务中心。
3.办理补考手续时间为该门课程补考时间的前两个工作日,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每门课程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学生须慎重考虑,选择补考时间,并按时参加考试,由于个人原因缺考所产生的后果,学生自行负责。
4.结业生返校申请补考前,须咨询开课学院,若未安排补考的科目,不得提出补考申请。
5.本次考试全部实行考生签到制度,各教学单位不得自行安排非毕业生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考试,凡违规安排学生考试的,考试成绩一律无效。
6.本次补考不及格、缺考或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学生,均按永久结业处理。
五、本学期补考成绩上传截至时间为3月20日17点,各教学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补考工作,并做好材料归档。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